免责声明
本白皮书由明灿刑事法律服务团队依据公开发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司法机关工作报告、典型案例及其他可核验资料编写,属于法律信息研究与风险提示材料,并非国家机关发布的法律文件、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办案规范、裁判规则或者官方白皮书。
本白皮书旨在帮助读者理解常见法律问题、程序权利、证据审查和事项处理顺序,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最终法律意见。案件处理应以行为发生时和处理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文书、完整案卷及经核验的事实证据为准。
书中案例均取自可追溯的公开来源。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部分身份、地区、企业名称及非关键细节依照公开材料作去标识化处理;未公开事实不作推测。相似案件可能因证据、程序、金额、人员分工和法律适用不同而产生不同结果。
侦查、起诉、审判、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置、赔偿和执行等事项,均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决定。本白皮书不对立案、撤案、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量刑、解封、返还、退赔、追损、赔偿或者其他个案结果作出承诺。
法律、司法解释、政策文件和公开案例可能调整、修改或者出现新的适用要求。读者据此处理具体事项前,应核对现行有效文本、适用时间、案件所在地规则和最新有权机关文件,并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结合原始材料进行审查。
明灿简介
明灿,律师,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西北政法大学1999级校友,曾在深圳公安系统从事特警、刑警和刑事预审工作,2017年转入律师行业,主要关注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刑事控告、刑民交叉及企业刑事风险。现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客座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特聘研究员等。
- 十余年深圳公安系统工作经历,具有特警、刑警及刑事预审实践背景。
- 长期负责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管理、专业团队建设与案件质量机制。
- 关注事实核验、证据形成过程、电子数据、资金流向和刑民交叉边界。
- 持续参与法学教育、参政议政、企业合规研究及青年律师培养。
使用说明
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转移速度快。发现受骗后,应立即停止转账和远程控制,报警并准确提供收款账户、金额、时间、渠道和交易流水,同时联系银行或支付机构说明风险。越早提交完整交易要素,越有利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但任何人都不能保证款项一定拦截或返还。
本书面向个人、家庭和受骗企业,说明报警、止付、冻结、解冻、权属核验、先行返还、生效裁判后追缴退赔之间的区别,提供诈骗经过、通信电子数据、资金流水、补充材料和财产异议的整理框架。
止付或冻结只是资金保全状态,不等于确认属于某名被害人,也不等于已经追回。具体返还、退赔、民刑程序和第三人权利,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资金链、全案证据和生效文书依法处理。
第一篇 被骗后的紧急止损与证据固定
第一章 确认正在发生的诈骗
发现对方持续要求转账、缴纳解冻费、保证金或税费时,立即停止操作并通过可信渠道核验,不继续与所谓客服争辩。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保存诈骗页面、账号、电话、聊天、收款账户、转账时间和对方后续要求。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二章 第一时间报警
尽快拨打110或到公安机关报案,准确说明被骗时间、方式、金额、支付渠道和收款账户,配合启动资金查控。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准备本人身份、手机、银行卡、转账回单、平台订单和诈骗内容。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三章 联系银行与支付机构
在报警同时联系转出银行或支付机构说明疑似诈骗,申请风险处置并记录工单,但金融机构不能代替公安机关侦查。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记录客服电话、工单、联系时间、交易状态、撤回可能和银行回复。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章 紧急止付的时间窗口
资金可能在短时间内被分拆转移,及时提供准确账户和交易信息有助于依法查询、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核对付款账户、收款账号、户名、金额、时间、渠道、交易流水号和设备。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章 停止屏幕共享和远程控制
立即退出诈骗应用、关闭屏幕共享与远程控制,修改重要账户密码,并从可信设备检查授权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