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保存账号主页、号码、群成员、二维码、转账实名和平台反馈。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三十三章 原始聊天和上下文
完整对话可证明欺骗过程和资金指令,应保留原设备、原文件、语音和被撤回信息线索。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记录导出方式、时间、账号、文件、时区、备份和校验。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三十四章 网页应用与钓鱼链接
诈骗页面可能迅速关闭,应保存网址、下载包来源、应用权限、页面录屏和访问时间。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保留浏览记录、安装包、域名、证书、IP线索和应用商店核验。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三十五章 每笔转账记录
逐笔列示转出账户、收款账户、金额、时间、渠道、流水号和转账原因,并对应诈骗指令。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获取银行盖章流水、电子回单、支付账单、订单和交易状态。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三十六章 贷款和信用卡损失
因诈骗诱导产生的贷款、信用卡和网络借款应区分骗款本金、利息费用及与金融机构的合同关系。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保存贷款申请、放款、还款、资金去向、征信和异常操作。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三十七章 数字资产与虚拟币
通过交易所、场外商或钱包转出的资产,应记录法币购入、链上地址、哈希和最终控制线索。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保存交易所实名、订单、钱包、链上记录、聊天和兑换商户。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三十八章 现金取现与线下交付
诈骗可能指令被害人取现后交给车手或投递,应固定取现、交付、车辆、地点和通信。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保存银行、监控申请线索、快递、网约车、电话、见证和交付细节。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三十九章 损失金额与已返款
实际转出、已退回、银行撤回、平台返还和其他追回应分别列示,避免重复计算。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制作逐笔投入、返还、追回、争议和净损失表。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章 补充陈述和更正
发现日期、金额、账号或诈骗方式记录有误时,应主动更正并说明原因,保留原始版本。
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处置应当以时间和证据为核心:第一时间停止继续付款、远程控制和账号泄露,及时报警并提供准确交易要素;在合法权限内保存手机、聊天、网页、应用、平台订单、银行和支付流水;对每笔资金建立转出账户、收款账户、时间、金额、流水号、诈骗指令和后续流向的对应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制度中的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账户内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资金、合法资金和第三人权利,措施金额也可能与本人损失不一致。被害人应依据官方文书核实状态,依法提交损失与财产线索,不付费购买所谓内部解冻和优先返还,不因受骗事实明确就把尚未查控、尚未确权或尚未到账的资金表达为已经追回。
核验重点:提交原陈述、错误字段、正确事实、支持材料和更正回执。
被害人应当区分本人已经掌握的事实、银行或平台反馈、公安机关采取的措施以及尚待司法核验的事项。报警、止付、冻结、返还和退赔是不同程序状态,不能把任何中间状态表达为已经追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篇 报案、诉讼参与与权利救济
第四十一章 受案与立案状态
被害人应保存报案和受案信息,区分接警、受案、立案、并案、移送和案件正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