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逐笔列付款、交货、真实履约价值、退款、抵销、保险和已追回财产。
预期利润、机会损失和全部合同额不宜无依据计入刑事数额。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章 证据双向审查
企业应同时整理指向诈骗和支持真实交易、履约困难、市场风险的材料,帮助司法机关准确区分罪与非罪。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建立已核实、待核实、争议和反向事实四栏台账。
隐瞒有利于对方的重要事实可能损害控告可信度并造成错误追究。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篇 控告立案、刑民协同与监督救济
第四十一章 被害企业与报案授权
报案主体应与合同权利、付款交货和实际损失对应,由公司有权人员明确授权。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准备登记、章程、决议、授权、合同主体、付款和权利承继材料。
股东个人、关联公司和项目公司损失不能静默混同。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二章 案件管辖与跨区域交易
合同签订、履行、财产交付、资金账户、货物和嫌疑人所在地可能分散,应依法确定犯罪地和承办机关。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制作地点、主体、账户、货物、服务器和证人地域表。
公安机关应接受线索并依法移送,但企业不能只选对己方便地点推定管辖。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三章 受案回执与材料目录
报案控告应取得受案记录并保存提交清单,区分线索受理、立案审查、立案和不予立案。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记录时间、机关、人员、编号、材料页数载体和补充要求。
口头沟通和快递签收不能当然等于刑事立案。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四章 控告书的六层事实
控告书依次说明主体、合同、关键欺骗、财产处分、非法占有线索、损失与证据,避免只罗列罪名和情绪。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每项事实连接附件并标注反向事实与待核实事项。
不夸大履约能力、不隐瞒真实交付、不把催收失败写成当然诈骗。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五章 立案追诉标准
合同诈骗立案应依行为时法律和2022年立案追诉标准核对主体、行为、数额和刑事责任必要性。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制作条文要件、事实、证据和缺口对照表。
达到数额是程序起点,不等于非法占有目的已经证明。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六章 立案前紧急财产线索
发现货物、账户、房产、车辆、股权正在转移时,应及时提交权属、位置、价值和涉案关联,由有权机关依法处置。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准备账户、登记、物流、转让、聊天和转移迹象。
企业无权自行冻结、搜查或扣押第三人财物。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七章 不予立案复议复核
收到不予立案决定后,应围绕遗漏事实、证据、法律标准和管辖申请复议复核,而非重复原控告。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保留决定、送达、原材料、补强证据和法定期限。
先确认文书性质,补材料通知和移送不等于不予立案。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八章 检察立案监督与挂案治理
对应立不立、违法撤案或长期挂案,可依法申请检察监督;监督同样防止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提交公安办理经过、回执决定、案件时间线、证据和具体争点。
立案监督不是保证立案、抓人或回款的工具。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四十九章 民事诉讼、保全与刑事控告
合同解除、返还、违约金、担保和保全可与刑事线索并存,应区分同一事实、请求和证据。
合同诈骗案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先识别真实合同类型和关键交易事实,再审查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前后是否具有履约条件、是否创造虚假条件、实施何种欺骗、作出多少真实履行、如何处置款物以及违约后是否承担责任。被害企业应把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和人员指令逐笔对应,并同时保留有利于认定交易纠纷的反向材料。损失较大、资不抵债、部分文件虚假、收款后失联或拒不退款均是重要线索,但不能脱离非法占有目的和财产处分因果单独定罪。控告、民事保全、追赃退赔和第三人权利保护各有法定程序,刑事手段不得被异化为催收工具。
核验重点:梳理已有诉讼仲裁、保全执行、裁判、和解和陈述。
刑事控告不能替代及时民事保全,也不能借控告迫使对方接受不当结算。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章 企业陈述与程序协作
企业应指定了解交易的授权联络人,按清单提供原件、系统说明、证人和财产线索,及时核对程序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