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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唐刑事辩护研究智库|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研究平台 资料更新: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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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经营、公共安全与行政刑事衔接 · 第 12 / 13 页

跨境物流、危化品与运输犯罪白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禁寄物品规则:用于寄递验视、实名、安检和危险物品禁限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天津港八一二系列案公开宣判材料:观察危化品港口仓储、虚假安评、监管和事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观察非法储运柴油、液化气倒装和现实危险实质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观察危险化学品谎报普通货物和海事行政处罚。最高人民法院

打击海上非设关地走私犯罪典型案例:观察海上接驳、卸货、仓储和共同犯罪分层。最高人民检察院

具体业务还应核对行为时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海关商品归类、税率、许可证目录、港口海事以及地方限行规定。技术规则和政策材料不能替代刑事构成要件。

附录七 跨境物流、危化品与运输真实案例索引

(一)天津港瑞海公司八一二火灾爆炸系列案——危化品违法经营储存、虚假安评和多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二)赵某某、张某某危险作业案——非法储存、违规运输柴油并发生泄漏的现实危险。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汪某某危险作业案——住宿生产仓储一体倒装液化气的现实危险。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潘某某危险作业案——无许可经营储存汽油发生火灾。最高人民法院 (五)张某危险驾驶案——疲劳驾驶运输危化品发生泄漏并危及公共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 (六)王召成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大量氰化钠及危险物质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七)至臻公司危险品谎报普通货物行政案——双层包装氢氧化钠逃避海运监管。最高人民法院 (八)烟花爆竹瞒报出口案——货代和报关环节将烟花爆竹申报为普通货物。最高人民检察院 (九)邻甲酚运输泄漏公益诉讼案——无相应资质承运和罐体不适装导致沿途污染。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晋济高速三一危化品燃爆事故相关案件——甲醇车辆碰撞泄漏燃烧及监管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一)沪昆高速七一九危化品爆燃事故相关案件——危化品道路运输爆燃重大伤亡。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二)董传桥等污染环境案——危险废物提供、运输、排放及死亡因果。最高人民法院 (十三)易流态化散货停航晒货案——承运人合理怀疑水分超标时采取安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 (十四)李某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海上非设关地接驳冻品和望风卸货。五部门典型案例 (十五)陆志标、张泽坤等走私冻品案——绕关走私未经检验检疫冻品并仓储销售。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六)天津海关查获濒危黄檀制品案——将濒危物种制品申报为普通木雕及许可证审查。海关总署

上述材料包括刑事裁判、检察典型案例、公开起诉材料、行政裁判、民事公益诉讼、责任事故材料和海关执法信息。引用时应标明阶段,不把涉嫌、起诉、行政认定或查获写成生效刑事定罪,不补写未公开案号和结果。

附录八 常用术语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或生态环境具有危害并依法管理的化学品。

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运输中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物质:刑法特定条文中的规范概念,不能只因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即当然认定。

托运人:委托运输并应如实提供货物和危险信息、依法选择承运人的主体。

承运人:承担运输并对资质、车辆船舶、人员、监控和安全作业负责的主体。

装货人:在装货环节依法查验车辆、罐体、人员、许可和载质量并组织装载的主体。

押运人员:危险货物运输中依法随车履行安全监督、联系和应急职责的从业人员。

适装介质:车辆罐体或容器经设计检验可以安全装运的物质类别,不能任意替换。

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载明主体、货物分类、包装数量、危险特性和应急措施的运输文件。

匿报谎报:隐藏危险属性或以虚假品名、类别、数量等方式申报托运。

多式联运:货物依次使用两种以上运输方式,危险信息应随每一节点完整交接。

现实危险:危险作业罪中的核心条件,应从现实性、紧迫性和严重性结合具体现场判断。

危险驾驶罪:包括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危及公共安全等法定情形。

走私: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实施法定进出境货物物品行为并达到刑事条件。

伪报:在海关申报中对品名、数量、价格、贸易方式等作虚假陈述,是否构成走私还需证明故意和入罪条件。

绕关:不经过设关地或者依法申报程序将货物物品进出境,是典型逃避海关监管方式。

保税货物:经海关批准暂缓纳税并受海关监管的货物,流转和内销须依法办理。

偷逃应缴税额: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中的重要数额口径,不等于货值、销售收入或违法所得。

直接经济损失:按适用司法解释或事故调查口径核定的直接财产损失,不当然包括全部间接损失。

事故调查报告:依法调查事故经过、原因、责任和整改的材料,不能未经刑事证据审查直接替代定罪。

善意第三人:对涉案违法不知情且依法取得相应权利的主体,其货物、车辆、船舶等权益应依法审查保护。

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依法移送线索、案件和证据,行政处理与刑事责任条件各自独立。

结语 把可控的事情一件一件做好

刑事危机中最折磨人的往往不是一个确定结论,而是信息不全、程序变化、经营压力和家庭焦虑同时出现。企业和家属越急于寻找一句保证,越容易忽视真正能够改变局面的工作:确认程序、保存原始证据、区分公司与个人、核对资金和财产、稳定安全与履约、依法表达意见。

对涉嫌犯罪的一方,合法权利必须得到保障,构成要件和证明标准不能因身份、舆论或损失规模而降低;对被害企业和投资人,犯罪造成的损害也应依法追究并推动追赃挽损;对员工、配偶、客户和其他第三人,与案件无关的合法权益不应被静默牺牲。

本书不能替代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事故调查组、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因果和人员责任的个案审查。行政、民事与刑事责任不能混用。

附录九 跨境物流、危化品与运输案件核验提醒

先确定货物真实品名、成分、危险类别、海关监管条件和运输区段,不以合同名称或普通货物标签替代。

逐层核对托运、承运、装货、货代、报关、仓储、港口、驾驶押运和收货主体的实际行为与知情范围。

危险驾驶、危险作业、责任事故、危险物质和走私犯罪的主体、行为、危险、结果及数额条件不同。

运输轨迹、报关舱单、装箱影像、罐体数据、危险品清单、电子系统和境外单证应保留原始形态。

事故调查、交通认定、海关处理、生态损害和刑事程序不能混用,货值、税额、损失与违法所得也不能混算。

救援、补税、退赔、整改和复运可依法评价,但不能被表述为保证撤案、不起诉、免刑、缓刑或解扣。

引用案例时应标明刑事裁判、检察履职、行政裁判、公益诉讼、事故调查或海关执法信息,不补写未公开事实。

附录一 规范、政策与真实案例检索索引

本索引用于核验书中法律依据、政策导向和案例来源。法律规范是否继续有效、是否已经修改以及个案应适用的行为时规则,须以有权机关公布内容和案件具体事实为准。网页地址可能调整,链接失效时可按文件名称、发布机关和案例名称在相应官方网站检索。

一、法律与司法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二)|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检索要点:罪刑法定、单位犯罪、共同犯罪、具体罪名与刑罚|官方链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检索要点:管辖、辩护权、证据、强制措施、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和申诉控告|官方链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检索要点: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留置、涉案财物、企业产权与经营权保护|官方链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发布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检索要点:监察管辖、调查措施、程序审批、证据与案件移送|官方链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检索要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规范异地执法和查封扣押冻结、平等保护|官方链接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检索要点:审判阶段程序、证据审查、庭前会议、涉案财物与特别程序|官方链接

7.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发布机关:公安部|检索要点:受案、立案、讯问、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与撤案|官方链接

8.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不起诉、侦查监督、刑事申诉与监察衔接|官方链接

9.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检索要点:经济犯罪管辖、立案审查、不得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涉案财物|官方链接

10.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检索要点:常见涉企经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官方链接

11.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检索要点:非法取证线索、申请启动、调查核实和排除程序|官方链接

12.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审查因素和程序|官方链接

13. 关于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有关问题的批复|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在押人员选择辩护人、委托律师会见与法律援助衔接|官方链接

14.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涉案财物接收、保管、移送、返还和监督|官方链接

15. 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发布机关:中央有关部门|检索要点:涉案财物审查、集中保管、先行处置和权利救济|官方链接

16. 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检索要点:罚金、没收财产、追缴退赔、第三人异议和执行顺位|官方链接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检索要点:危险驾驶、危险作业、责任事故、危险物质、走私和单位犯罪|官方链接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索要点:2026年5月1日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全链条规则|官方链接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索要点:企业主体责任、重大隐患、应急和事故调查|官方链接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索要点:车辆道路通行、交通事故与安全管理|官方链接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索要点:海关监管、申报、查验、违法和走私|官方链接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索要点:船舶、危险货物申报、海上交通和事故|官方链接

23.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发布机关: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检索要点:托运、承运、装货、车辆人员、监控和联合监管|官方链接

2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发布机关:交通运输部|检索要点:2026年修订的资质、车辆、人员和运输经营规则|官方链接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发布机关:国务院|检索要点:完税价格、税率和税款征收|官方链接

26.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走私对象、税额、共同犯罪和定罪量刑|官方链接

二、政策文件与司法机关公开材料

1. 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刑事检察总体趋势、宽严相济、监督纠错和涉企司法政策|官方链接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6年)|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不批捕、不起诉和刑事检察监督年度数据|官方链接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发布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检索要点:行政检查与刑事程序前端风险的区分、规范涉企执法背景|官方链接

4.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问题解答|发布机关:司法部|检索要点: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点问题与监督范围|官方链接

5.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公开报道|发布机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深圳刑事案件、涉企财产监督与本地司法工作数据|官方链接

6. 深圳市公安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发布机关:深圳市公安局|检索要点:深圳刑事立案趋势、执法监督和涉案财物管理|官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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