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赌博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吴某斌等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案——依法严惩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犯罪”的公开内容整理。未公开的证据、当事人信息和办案细节不作推测;事实、结果与适用规范以官方原文及生效文书为准。
案件结论先读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组织境内公民参与境外赌博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境外赌场对我国公民招赌、吸赌问题日益突出,催生相关专业化犯罪团伙,以旅游等名义组织赌客出境赌博,提供陪赌、结算、后勤保障等“全包式”服务,逐渐形成赌博活动跨境化、行为类型多样化、赌资外流隐蔽化等特点。被告人吴某斌等长期结伙专门组织境内公民赴澳门赌博,造成大量资金外流,犯罪情节严重,对吴某斌等依法惩处。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犯罪,严惩跨境赌博犯罪团伙,坚决斩断跨境赌博的资金链和服务链。
官方案例事实摘要
2005年,被告人吴某斌在澳门一赌场开设赌博账户,根据赌资数额从赌场获取返利。吴某斌等人通过当面招揽、电话邀集、口口相传等方式,长期组织、招揽境内公民到澳门赌博,提供陪赌、结算、后勤保障等服务。截至2022年8月案发,吴某斌赌博团伙控制的账户流入赌资共计3亿余元。
裁判结果摘要
本案经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斌等组织境内公民参与境外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在共同犯罪中,吴某斌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吴某斌等的大部分犯罪发生在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之前,量刑予以考虑。综上,对被告人吴某斌以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对其他被告人以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需要回答的法律问题
- 2005年,被告人吴某斌在澳门一赌场开设赌博账户,根据赌资数额从赌场获取返利。|对应争点:娱乐活动、赌博行为与开设赌场的组织性如何区分
- 吴某斌等人通过当面招揽、电话邀集、口口相传等方式,长期组织、招揽境内公民到澳门赌博,提供陪赌、结算、后勤保障等服务。|对应争点:线上平台、代理、资金结算和技术支持如何评价
- 截至2022年8月案发,吴某斌赌博团伙控制的账户流入赌资共计3亿余元。|对应争点:赌资、抽头渔利和违法所得的计算口径是否准确
证据审查清单
- 本案经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建议核验:场所、平台、代理层级、账号及设备记录
-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斌等组织境内公民参与境外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建议核验:投注、充值、结算、抽成和返利明细
- 在共同犯罪中,吴某斌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建议核验:人员招揽、规则控制、客服和技术运维资料
- 吴某斌等的大部分犯罪发生在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之前,量刑予以考虑。|建议核验:资金账户、虚拟币及境内外流转记录
从被害方、控告方角度看
对“被告人吴某斌等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案——依法严惩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犯罪”的权利保护,应以本人原始记录证明行为、损失与因果关系,不能把官方案例中的事实当作自身事实。
- 吴某斌等人通过当面招揽、电话邀集、口口相传等方式,长期组织、招揽境内公民到澳门赌博,提供陪赌、结算、后勤保障等服务。|权利受损方动作:因诈骗、胁迫或赌博衍生犯罪受损应区分事实路径
- 截至2022年8月案发,吴某斌赌博团伙控制的账户流入赌资共计3亿余元。|权利受损方动作:保存平台、代理、资金和沟通记录
- 本案经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受损方动作:不得以追损为由继续参与或采取违法手段
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角度看
“被告人吴某斌等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案——依法严惩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犯罪”的辩护审查要对照官方公开的主体、行为、主观认识、结果和取证过程。罪名或行业相同,不表示证据结构和人员作用相同。
- 截至2022年8月案发,吴某斌赌博团伙控制的账户流入赌资共计3亿余元。|辩护审查:区分参赌者、一般帮助者、代理和组织者
- 本案经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辩护审查:核对平台控制、营利目的、持续时间和人员规模
-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斌等组织境内公民参与境外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辩护审查:对赌资、抽成、重复流水及个人获利分别审查
刑事辩护律师专业解读
本案的专业价值在于:官方文本把“娱乐活动、赌博行为与开设赌场的组织性如何区分”放进了可核对的事实与证据中。从辩护角度不能因罪名、行业或职位相同就直接援引结果,而应比较本案的关键行为、主观明知、数额口径和参与程度。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组织境内公民参与境外赌博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境外赌场对我国公民招赌、吸赌问题日益突出,催生相关专业化犯罪团伙,以旅游等名义组织赌客出境赌博,提供陪赌、结算、后勤保障等“全包式”服务,逐渐形成赌博活动跨境化、行为类型多样化、赌资外流隐蔽化等特点。被告人吴某斌等长期结伙专门组织境内公民赴澳门赌博,造成大量资金外流,犯罪情节严重,对吴某斌等依法惩处。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犯罪,严惩跨境赌博犯罪团伙,坚决斩断跨境赌博的资金链和服务链。这一官方要旨对相似案件的作用,是提示应审查哪些事实,不是替代完整案卷做结论。权利受损方同样应根据自身原始记录证明行为、损失与因果关系。
进一步阅读
权威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赌博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开材料,发布时间:2025-01-2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全文,用于核对刑事审判程序及证据审查等具体规则。
内容说明与核验信息
- 内容类型
- 官方刑事案例研析
- 作者
- 明灿律师
- 发布日期
- 最近更新
- 内容版本
- v1.0
- 公开来源
- 正文列出 2 个站外可核验链接
- 适用范围
- 一般性刑事法律知识与公开信息研究,不代替对个案文书、原始材料和程序阶段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