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Z公司、陈某某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规则线索:爬虫突破平台措施获取店铺订单数据、数据合规整改与责任审查|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例|案例链接
2. 吕某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规则线索:离职后使用原管理员账号修改密码删除备份数据与罪名区分|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3. 卫梦龙、龚旭、薛东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规则线索:内部人员提供账号密码令牌、超出授权下载并出售企业数据|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例第36号|案例链接
4. 丁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规则线索:提供突破平台安全措施并获取访问受限数据的爬虫程序|公开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案例链接
5. 赵某手游账号恶意找回争议案|规则线索:网络虚拟财产、系统数据变更与财产犯罪的定性争议|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例研讨|案例链接
6. 刘某某、罗某某等九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规则线索:直播后台外挂程序、提供程序工具与红包获利链条|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例|案例链接
7. 林某某、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规则线索:社工库、网络开盒、巨量数据库和数罪处理|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8. 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规则线索:冒用买家身份进入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数据|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例第34号|案例链接
9. 李森、何利民、张锋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规则线索:堵塞环境监测采样设备造成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4号|案例链接
10. 张竣杰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规则线索:修改增加数据但未造成系统功能实质破坏的罪名界限|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45号|案例链接
11. 刘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规则线索:未成年人招揽客户、内部员工超权限获取云存储后台数据|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12. 廖某英、王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规则线索:侵入国家事务领域系统并获取存储数据的法条关系|公开来源:江西法院生效案例公开研究|案例链接
13. 博某软件公司、何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规则线索:医院系统服务商超范围获取患者数据及个人信息专门罪名|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14. 梁某某、王某某侵犯个人信息、诈骗案|规则线索:植入木马侵入预约系统获取订单数据并用于精准诈骗|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15. 企业虚拟货币被内部人员转移案件类型|规则线索:职务便利、平台数据、公司资产与系统犯罪界限|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例研究|案例链接
16. 某网络信息公司诉某信息科技公司关联账号案|规则线索:用户授权迁移其持有数据且未扰乱竞争秩序|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63号|案例链接
17. 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规则线索:调用第三方接口爬取九百余万条商品数据并跨平台搬运|公开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18. 茹某鹏等侵犯商业秘密案|规则线索:盗用账号取得技术图纸,由系统数据犯罪调整为商业秘密犯罪|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19. 卫梦龙等非法获取系统数据案|规则线索:内部人员提供账号令牌、超越授权下载并出售数据|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案例链接
20. 北京华颉公司等金融软件商业秘密案|规则线索:目标代码与源代码对应、海量电子数据和单位人员责任|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21. 博某软件有限公司、何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规则线索:医院挂号系统运维服务商超出服务范围获取患者信息与单位责任|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22. 黄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规则线索:绕过官方学历平台验证获取学籍学历信息并出售|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案例链接
23. 白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规则线索:软件服务人员故意植入错误代码导致工业系统无法登录|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例|案例链接
24. 某科技公司诉某文化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规则线索:批量搬运平台数据集合、经营性利益和实质替代判断|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62号|案例链接
四、学术参考
以下著作主要用于理解犯罪构成、经济犯罪与单位犯罪定性、无罪判断、程序治理、监察调查和涉案财物处置。学理观点不替代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和个案证据审查。
- 陈兴良:《判例刑法学》。用于理解构成要件、违法性、有责性与裁判规则。
- 张明楷:《刑法学》。用于理解罪与非罪、主观要素、单位犯罪、共同犯罪和罪数。
- 《无罪辩护:理论基础与中国实践》。用于理解证据裁判、排除合理怀疑和无罪罪轻事实。
- 《无罪的程序治理》。用于理解诉讼权利、非法证据、审级救济和程序性纠错。
- 《企业涉刑涉案财物处置实务》。用于理解查封扣押冻结、追缴退赔和第三人权益。
五、适用提示
- 本专题须在具体案件中核对电子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合法性及其与行为人身份、主观明知和业务事实的证明关系,不能以行业标签、涉案金额或结果直接推定犯罪。
- 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典型案例和新闻公开案件属性不同,引用时须按官方标识说明。
- 法律、司法解释、监管规则和地方操作可能调整,正式处理前应核对有效性、适用时间和管辖机关要求。
附录二 明灿专业履历
职业概况
明灿,女,律师,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香港珠海学院,公开资料表述为法学、国学双硕士,是西北政法大学原法学一系1999级校友。
她的职业经历横跨公安刑事办案、律师专业服务、律所治理、法学教育与公共事务。其工作方法重视事实、证据、程序和执行,强调在复杂案件中区分法律责任、商业风险与当事人现实处境。
公安与刑事办案经历
大学毕业后,明灿进入深圳公安系统,先后从事派出所、法制、特警、刑警与刑事预审等工作。公开访谈记载,她曾在深圳公安“猎豹突击队”担任女特警,有三年特警、四年刑警和六年刑事预审经历。
十余年的警务工作,使她能够从证据形成过程、侦查流程、讯问沟通、案件定性和突发风险处置等角度理解刑事案件,也形成了冷静、果断、重视协同和执行的职业风格。
律师执业与律所治理
2017年,明灿离开公安系统,转入律师行业,并参与重塑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她推动公司化管理、专业化分工、总分所协同、案件流程管理、数字化管理和人才培养,把警务工作中强调的纪律、分工与协同转化为律所治理方法。
在专业方向上,她主要关注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业务领域包括刑事控告、刑民交叉、企业刑事风险与合规治理等。她重视证据来源、言词证据稳定性、电子数据、资金流向,以及民商事基础关系与刑事构成之间的连接。
现任主要职务
-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 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委员。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执法监督员、深圳市警校刑事执法综合训练教官。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客座教授。
- 西北政法大学企业合规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执行院长。
- 西北政法大学湾区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深圳分院副院长。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特聘研究员。
- 广东省西北政法大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深圳执委会执行会长。
- 香港珠海中文系(所)校友会大湾区联谊会理事长。
参政议政与公共事务
作为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委员,明灿参加政协会议、调研、视察监督及相关履职活动。她围绕律师会见权保障提出相关建议,并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专项视察监督、农贸市场走访和公安机关调研座谈。
她注重把一线法律职业经验转化为参政议政议题,持续关注程序权利、执法规范、食品安全和城市治理。
法学教育与行业交流
明灿持续参与刑事法治、涉外法治、法律行业发展和法律职业教育。她曾在西北政法大学围绕法律科技背景下的律师行业变化作专题讲座,并参加粤港澳刑事司法协作、涉外检察、刑事法治与刑法治理等论坛研讨。
她通过法治与文化主题辩论邀请赛、青年律师培养、校友协同和企业合规研究等活动,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连接。
著述与知识传播
明灿担任《深圳先行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副主编。公开人物报道记载其参与审订《反洗钱国际标准教程》。
她持续关注并分享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粤港澳刑事司法协作、刑法治理、律所专业化与团队化、企业合规、法律科技和青年律师成长等议题。
代表荣誉与公开记录
- 2024年,获香港女作家协会“特别贡献奖”。
- 2025年,获LegalOne粤港澳大湾区“刑事业务律师15强”。
- 2026年,入选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5年度管理合伙人20佳(华南及华中)”。
- 2026年,《今日华人·华声》推出“角色转换,正义恒一”封面人物报道。
说明:以上履历依据本人提供材料及公开资料整理;现任职务、教育经历与荣誉名称以本人及相关机构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专业经历与公开荣誉不构成对任何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
刑事辩护律师专业解读与官方核验
阅读《电子数据真实性、完整性与关联性白皮书》时,应先根据个案的人员身份、行为时间、程序阶段和原始证据筛选正文规则,不宜把白皮书结构直接套作个案结论。以下链接从本册编制底稿择要列出,用于核对发布机关、日期和现行状态。
-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网页、聊天、账号、设备和平台电子数据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公安部)——设备镜像、网络在线提取、远程勘验和电子数据封存
- 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图纸数据由系统犯罪向侵犯商业秘密准确调整定性
- 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首例爬虫技术侵入系统抓取视频数据案件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账号令牌、数据下载和情节特别严重
- 最高人民法院第26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非法控制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实质界限
- 最高人民法院第20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监测采样干扰、系统范围和数据严重失真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域名劫持、评价数据删改、系统功能与罪名界限
- 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智慧停车、人脸、虚假招聘、网络开盒、医疗与旅游场景
- 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制度、数字化发展和安全治理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