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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唐刑事辩护研究智库|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研究平台 资料更新: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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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证据、申诉与国家赔偿 · 第 17 / 18 页

刑事二审开庭与改判发回实务白皮书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索要点:二审通知法律援助及重大案件法律服务保障|官方链接

12.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检索要点:二审类案检索、入库案例参考和裁判统一|官方链接

二、政策文件与司法机关公开材料

1. 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二审抗诉、再审抗诉、证据补强、改判与发回的十个案例|官方链接

2.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二审程序抗诉和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纠正|官方链接

3.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深圳马乐案、二审与再审抗诉、证据裁判和纠错|官方链接

4. 2019年至2023年刑事抗诉工作情况|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二审抗诉、审判监督抗诉和改判发回数据|官方链接

5. 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数据|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刑事裁判抗诉和法院改判发回情况|官方链接

6.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典型案例|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无罪抗诉、证据审查和共同犯罪监督|官方链接

7. 四起涉民企案缘何再审改判|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检索要点:经济纠纷与犯罪、财产权属和裁判纠错|官方链接

8. 指导性案例244号胡某波国家赔偿案|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检索要点:部分罪名无罪、羁押期限与国家赔偿衔接|官方链接

9. 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检索要点:主观故意、涉企财物和再审无罪|官方链接

10.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宣判耿万喜无罪|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检索要点:经济纠纷边界、再审开庭和直接改判|官方链接

三、真实案例与裁判规则线索

1. 刘某故意伤害二审抗诉案|规则线索:二审应综合言词证据、客观行为和证据矛盾,不能孤立评价单一监控或供述。|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2. 朱某某故意杀人二审抗诉案|规则线索:量刑审查应综合动机、手段、后果、社会影响和未遂坦白等情节,避免机械从宽。|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3. 王某某爆炸二审抗诉案|规则线索:专业性事实存在争议时,应复核鉴定和专家意见并补强证据链条。|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4. 叶某某、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二审抗诉案|规则线索:量刑既要审查数量,也要评估动机、用途、危害后果和人身危险性。|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5. 谭某某故意杀人二审抗诉案|规则线索:翻供案件应结合供述变化、同步录像、现场勘验和非亲历细节综合判断。|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6. 朱某某贩卖、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规则线索:发现原判遗漏事实和罪名错误后,应补充调查并依法衔接再审和补充起诉。|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7. 魏某受贿等犯罪二审抗诉案|规则线索:二审法律适用应准确评价实体和程序上的不正当利益,并完整审查数罪。|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8. 张某、廖某某挪用公款等犯罪二审、再审抗诉案|规则线索:对形式上经集体决策的资金使用,应穿透审查个人决定和谋取个人利益。|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9. 张某某、刘某某合同诈骗二审、再审抗诉案|规则线索:复杂经济案件应审查交易真实目的、非法占有故意和接续监督条件。|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0. 孙某集资诈骗再审抗诉案|规则线索:集资案件应按人员参与阶段、资金用途和非法占有目的分别审查责任。|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1. 陈邓昌抢劫、盗窃及付志强盗窃抗诉案|规则线索:二审抗诉应准确评价共同犯罪责任和法定从重从宽情节。|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2. 郭明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抗诉案|规则线索:组织犯罪案件应依据组织特征、具体罪行和人员作用全面审查法律适用。|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3. 张某、沈某某等七人抢劫抗诉案|规则线索:共同犯罪二审应逐人审查行为、地位、作用和量刑,避免责任评价失衡。|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4.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规则线索:深圳案件经层级抗诉后明确援引法定刑的完整适用,体现适法错误的纠正路径。|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5. 于英生申诉案|规则线索:多次发回仍未排除关键矛盾,提示发回应服务于查清事实而不能替代最终裁断。|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6. 陈满申诉案|规则线索:供述与客观证据不符、证据不足的生效裁判,依法通过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7. 王玉雷不批准逮捕案|规则线索:非法供述和证据不足应从诉前环节审查,为后续审级减少不可逆错误。|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8. 叶某某合同诈骗再审无罪案|规则线索:应审查非法占有目的,不能把合同履行争议仅因存在虚假陈述即作犯罪评价。|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19. 窦某某涉多罪名再审无罪案|规则线索:财产混同案件须查清权属、资金用途和公司损害,不能仅凭账户流出认定侵占。|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20. 耿万喜诈骗再审无罪案|规则线索:经济纠纷与诈骗应以构成要件和真实交易关系区分,并可经再审公开纠错。|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21. 许某运输毒品无罪抗诉案|规则线索:无罪抗诉应以有根据的合理怀疑和全案证据为基础,二审仍须坚持证明标准。|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22. 胡某波部分罪名再审无罪及国家赔偿案|规则线索:数罪案件每一罪均须独立达到证明标准,部分无罪还会影响羁押与赔偿。|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23. 某工程公司、黄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再审维持无罪案|规则线索:无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能以经营结果倒推,二审和再审均应审查反向事实。|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24. 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无罪案|规则线索:主要依赖供述且缺少可靠客观印证时,应以证据不足纠正有罪结论。|公开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材料|案例链接

四、学术参考

以下著作主要用于理解犯罪构成、经济犯罪与单位犯罪定性、无罪判断、程序治理、监察调查和涉案财物处置。学理观点不替代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和个案证据审查。

  • 陈兴良:《判例刑法学》。用于理解二审中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与案件事实评价。
  • 张明楷:《刑法学》。用于理解适法错误、罪名罪数、共同犯罪和量刑复核。
  • 《无罪辩护:理论基础与中国实践》。用于理解二审无罪理由、证明标准和争点组织。
  • 《无罪的程序治理》。用于理解二审开庭、全面审查、发回重审和程序性纠错。
  • 《企业涉刑涉案财物处置实务》。用于理解二审涉案财物、案外人权利和执行衔接。

五、适用提示

  • 二审全面审查不等于所有案件都必须开庭;开庭与不开庭的程序保障应分别依现行法判断。
  • 维持、直接改判、事实证据原因发回和程序违法发回具有不同条件,不能以案例结果替代本案判断。
  • 被告人上诉、检察抗诉、被害人请求抗诉和生效裁判申诉属于不同路径,应准确标注审级与期限。

附录二 明灿专业履历

职业概况

明灿,女,律师,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香港珠海学院,公开资料表述为法学、国学双硕士,是西北政法大学原法学一系1999级校友。

她的职业经历横跨公安刑事办案、律师专业服务、律所治理、法学教育与公共事务。其工作方法重视事实、证据、程序和执行,强调在复杂案件中区分法律责任、商业风险与当事人现实处境。

公安与刑事办案经历

大学毕业后,明灿进入深圳公安系统,先后从事派出所、法制、特警、刑警与刑事预审等工作。公开访谈记载,她曾在深圳公安“猎豹突击队”担任女特警,有三年特警、四年刑警和六年刑事预审经历。

十余年的警务工作,使她能够从证据形成过程、侦查流程、讯问沟通、案件定性和突发风险处置等角度理解刑事案件,也形成了冷静、果断、重视协同和执行的职业风格。

律师执业与律所治理

2017年,明灿离开公安系统,转入律师行业,并参与重塑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她推动公司化管理、专业化分工、总分所协同、案件流程管理、数字化管理和人才培养,把警务工作中强调的纪律、分工与协同转化为律所治理方法。

在专业方向上,她主要关注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业务领域包括刑事控告、刑民交叉、企业刑事风险与合规治理等。她重视证据来源、言词证据稳定性、电子数据、资金流向,以及民商事基础关系与刑事构成之间的连接。

现任主要职务

  •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 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委员。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执法监督员、深圳市警校刑事执法综合训练教官。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客座教授。
  • 西北政法大学企业合规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执行院长。
  • 西北政法大学湾区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深圳分院副院长。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特聘研究员。
  • 广东省西北政法大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深圳执委会执行会长。
  • 香港珠海中文系(所)校友会大湾区联谊会理事长。

参政议政与公共事务

作为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委员,明灿参加政协会议、调研、视察监督及相关履职活动。她围绕律师会见权保障提出相关建议,并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专项视察监督、农贸市场走访和公安机关调研座谈。

她注重把一线法律职业经验转化为参政议政议题,持续关注程序权利、执法规范、食品安全和城市治理。

法学教育与行业交流

明灿持续参与刑事法治、涉外法治、法律行业发展和法律职业教育。她曾在西北政法大学围绕法律科技背景下的律师行业变化作专题讲座,并参加粤港澳刑事司法协作、涉外检察、刑事法治与刑法治理等论坛研讨。

她通过法治与文化主题辩论邀请赛、青年律师培养、校友协同和企业合规研究等活动,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连接。

著述与知识传播

明灿担任《深圳先行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副主编。公开人物报道记载其参与审订《反洗钱国际标准教程》。

她持续关注并分享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粤港澳刑事司法协作、刑法治理、律所专业化与团队化、企业合规、法律科技和青年律师成长等议题。

代表荣誉与公开记录

  • 2024年,获香港女作家协会“特别贡献奖”。
  • 2025年,获LegalOne粤港澳大湾区“刑事业务律师15强”。
  • 2026年,入选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5年度管理合伙人20佳(华南及华中)”。
  • 2026年,《今日华人·华声》推出“角色转换,正义恒一”封面人物报道。

说明:以上履历依据本人提供材料及公开资料整理;现任职务、教育经历与荣誉名称以本人及相关机构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专业经历与公开荣誉不构成对任何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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