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字段:主办、地点、签到、讲师、内容、录音影像和发放文件。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1 转介绍记录
核对字段:介绍人、对象来源、奖励、培训、话术和发展范围。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2 公司登记
核对字段:主体、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注销和实际控制线索。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3 金融许可备案
核对字段:许可主体、业务范围、有效期、产品备案和监管查询。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4 私募适当性资料
核对字段:合格投资者、风险测评、冷静期、回访、代持和拼单。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5 项目底层资料
核对字段:项目主体、权属、许可、合同、经营、收入和融资负担。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6 托管账户资料
核对字段:开户、托管职责、资金进入、划出、对账和异常指令。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7 收益返款流水
核对字段:付款主体、性质、本金收益、佣金、再次投入和余额。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8 续投文件
核对字段:到期、结算、是否到账、新合同、平台划转和本人确认。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19 债权转让文件
核对字段:转让人、受让人、对价、通知、权利范围和剩余债权。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20 审计核损材料
核对字段:范围、基准日、数据来源、剔除、差异、异议和更正。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21 官方公告
核对字段:发布机关、原始网址、文号、日期、案件和具体要求。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22 查扣冻文书
核对字段:机关、案号、财产、金额、期限、权利人和送达。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23 评估拍卖资料
核对字段:评估时点、方法、异议、拍卖、流拍、成交和费用。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材料24 清退到账凭证
核对字段:批次、基数、比例、金额、账户、提存和剩余权利。提交时连接对应的投资交易、登记编号和金额表页码,保留原件、原设备或原系统,不只交一张脱离上下文的图片。
材料能够证明的范围应具体书写;涉及他人身份、账户、健康和家庭信息的,按照必要范围向有权机关提供。真实性、合法性或完整性仍需办案、审计、执行机关核验的,明确标注待核验,不作确定结论。
附录六 核心法律与程序文件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单位犯罪、违法所得和退赔。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用于报案控告、被害人权利、证据、审判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用于行政调查处置、集资资金清退和参与人义务。中国政府网
非法集资司法解释(2022年修改):用于“四性”、行为类型、追诉标准、非法占有目的和量刑。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两高一部”意见:用于非法性、单位犯罪、证据、数额、追赃和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用于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基金财产和投资者权利。国家行政法规库
电子数据规定:用于平台、聊天、服务器和电子合同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规定:用于追缴退赔、执行和案外人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附录七 真实案例索引
(一)“e租宝”案——互联网平台、虚假项目、资金池和比例发还。最高人民法院 (二)昆明泛亚案——商品交易外观和巨额资金沉淀。最高人民法院 (三)上海阜兴案——持牌私募、虚假底层资产和追缴退赔。最高人民法院 (四)沈阳老妈乐案——养老投资返利与老年权益。最高人民法院 (五)江西老庆祥执行案——双轨登记、资产处置和提存。最高人民法院 (六)杨卫国等案——P2P平台资金池和信息中介边界。最高人民检察院 (七)周辉案——非法占有目的和资金用途证明。最高人民检察院 (八)张业强等案——私募登记备案和募新还旧。最高人民检察院 (九)苏某明等案——深圳私募拼单代持与真实项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中某中基集团案——伪私募、立案监督和股权追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一)周某标、李某等案——养老公寓和电子数据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二)王某等案——虚假投资项目与资金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三)张某锋等案——名义退股后的实际控制与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四)刘某香等案——集资诈骗与洗钱全链条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五)戴某平等案——养老床位、资金用途和本金损失。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六)刘某平等案——广场舞社群、应用软件和养老非法集资。最高人民检察院 (十七)唐亚南案——养殖项目、高额回报和转移挥霍。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十八)乔某等案——多类资产查控和主动退缴追损。最高人民检察院
附录八 常用术语
集资参与人:向非法集资人投入资金并依法登记核实的主体,具体诉讼称谓和权利以现行法律及案件程序为准。
非法性: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金融管理规定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电话、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传播募集信息。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或其他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
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意图非法控制集资款,应从项目、资金、兑付、转移和事后行为综合证明。
核损基数:负责机关依法核验用于后续程序的金额,不当然等于累计投入或平台显示余额。
查控财产:已经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尚需权属和处置程序。
可分配净额:财产依法处置并处理费用、优先权和第三人权利后,可用于发还的金额。
提存:因权利人不明、账户异常或存在争议,将应发款项依法保留待后续领取的措施。
附录九 非法集资投资人核验提醒
先核对合同、付款、返款、复投、介绍费和权利主体,再通过官方渠道登记,不向私人账户支付所谓优先清退费用。
报案金额、犯罪数额、实际损失、违法所得和可分配财产分别理解,以有权机关公告、文书和核损结果为准。
查封冻结不等于已经追回,账面估值不等于可分配净额,清退比例取决于生效裁判、可处置财产和依法确认的权利。
如实申报已收收益、佣金、转让和代持,发生身份、联系方式或继承变化时按公告要求及时更正。
依法表达诉求,保护个人信息和办案秩序,不承诺全额追回、优先受偿或特定处理结果。
附录一 规范、政策与真实案例检索索引
本索引用于核验书中法律依据、政策导向和案例来源。法律规范是否继续有效、是否已经修改以及个案应适用的行为时规则,须以有权机关公布内容和案件具体事实为准。网页地址可能调整,链接失效时可按文件名称、发布机关和案例名称在相应官方网站检索。
一、法律与司法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二)|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检索要点:罪刑法定、单位犯罪、共同犯罪、具体罪名与刑罚|官方链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检索要点:管辖、辩护权、证据、强制措施、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和申诉控告|官方链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检索要点: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留置、涉案财物、企业产权与经营权保护|官方链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发布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检索要点:监察管辖、调查措施、程序审批、证据与案件移送|官方链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发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检索要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规范异地执法和查封扣押冻结、平等保护|官方链接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检索要点:审判阶段程序、证据审查、庭前会议、涉案财物与特别程序|官方链接
7.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发布机关:公安部|检索要点:受案、立案、讯问、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与撤案|官方链接
8.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索要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不起诉、侦查监督、刑事申诉与监察衔接|官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