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核验产生量、分类、交接、联单、暂存、承运、处置资质、监控和去向。
台账缺失不当然证明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刑事属性和数量仍需专业认定。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六篇 程序处置、受害者权利与企业行动
第五十一章 监管检查第一天
医保、卫健、药监、市场监管或网信检查到场后,应依法配合、固定检查范围并保护患者安全。
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指定联络人,保存通知、证件、调取清单、电子镜像、封存、询问和异议记录。
不得删除病历、补造诊疗、转移药械或要求员工统一虚假口径。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二章 二十四小时风险隔离
对可能危害患者、继续骗付或泄露数据的环节,应及时暂停并采取可追溯的控制措施。
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冻结高风险账号,隔离药械,停止异常结算和广告,保全系统日志并安排患者救治。
一刀切停业可能损害在院患者,控制措施应服从医疗连续性和监管要求。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三章 建立六张事实表
分别建立机构资质、人员职责、诊疗项目、医保结算、药械流向和数据访问表,避免事项混同。
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每表标明来源、原件位置、经办人、时间、金额、争议和待核实事项。
会议纪要、员工陈述和系统导出不能静默写成已核实事实。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四章 电子数据保全和复核
HIS、EMR、LIS、PACS、医保接口、处方和平台后台是还原诊疗与资金链的重要证据。
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保全数据库、日志、权限、时钟、备份、提取方法、哈希值、操作人和展示程序。
截图或打印件不能当然代表后台原始数据,账号行为也需核验实际使用人。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五章 强制措施与人员分层
是否采取羁押措施应结合人员地位、证据、社会危险、患者安全和机构持续服务需要个别判断。
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准备到案、固定住所、岗位替换、证据已保全、健康、患者安置和禁止接触方案。
涉案金额大不等于所有医护人员均应羁押,取保也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六章 涉案财物与医院运行
冻结扣押应围绕违法所得、犯罪工具和罚金退赔,同时保障患者、员工和善意第三人权益。
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核验账户来源、基金回款、自费收入、药械库存、工资、税费、租赁抵押和替代措施。
医院涉案不等于全部账户都是赃款,合法诊疗收入不得无依据混同。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七章 退赔、追缴和患者赔偿
医保基金追回、违法所得追缴、刑事罚金和患者民事赔偿性质不同,应分别计算。
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建立支付来源、损失主体、已退金额、重复范围、保险、公益请求和财产权属表。
主动退回可依法评价,但不能保证撤案、不起诉、免刑或解除行政责任。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八章 受害者报案与投诉
患者或家属可向卫健、医保、市场监管、公安和检察等机关反映,但应按事项选择渠道。
医疗健康企业案件应先区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和生活美容,核对机构与人员资质,再分别审查医保基金、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商业利益、诊疗安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广告和健康数据。医保领域需区分虚假住院、冒名就医、虚构项目、串换项目、篡改病历、回流药、DRG或DIP编码争议,并按实控人、院长、医保办、医生、护士、收费和信息人员的实际行为分层。医药购销应穿透回扣、学术会议、赞助捐赠、统方、CSO推广和招投标,准确识别受领者身份、不正当利益与行贿所得。非法行医、医疗事故、诈骗和一般医疗过错必须按主体、故意过失、损害及因果关系分别判断。药械来源、广告审查、医托引流、互联网诊疗留痕和患者敏感个人信息应同步纳入证据链。涉案财物、医保退回、患者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缴不能混同,企业整改也不能替代个案责任审查。
核验重点:准备身份、医疗资料、支付、广告、医保记录、损害、沟通、实物和时间线。
网络曝光不能替代依法取证,也应避免泄露其他患者隐私和侮辱医务人员。合同责任、平台治理、行政监管、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具有不同构成条件。是否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赔偿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由有权机关依据现行法律和个案证据判断。
第五十九章 企业整改和恢复条件
整改应覆盖资质、诊疗、医保、采购、廉洁、药械、广告、数据和投诉,不以补一份制度结束。